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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香港公開發售股份 (“認購新股”) 條款細則、風險披露及免責聲明

發佈單位:浙商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發佈日期:2023-11-23 17:10:23

條款細則

當您通過浙商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商國際”)申請認購新股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細則所有內容。浙商國際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細則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認購時,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浙商國際所提供的資料,不應視為邀約、招攬、邀請、意見或建議購買、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買賣任何投資工具或產品。這些資料只供一般參考,而不應為作出任何投資或業務決策的基礎。浙商國際建議您在適當情況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所有提交的認購新股申請(“有關申請”)須由浙商國際覆核及最後審批。遞交申請並不代表有關申請已生效或成功。浙商國際、該招股公司或承銷商代表、或其代理人擁有絕對酌情權並保留所有權利拒絕有關申請,亦無責任給予任何理由。

 

如您決定通過任何一種方式申請認購新股,不得再透過其他途徑遞交申請。否則,將會構成重複認購申請,而所有重複認購或懷疑重複認購的申請將一律被拒絕。

 

有關申請一經提交,浙商國際將會扣除相關的利息和手續費及保留所有更改的最終決定權。新股最終分配的數量及有關費用以浙商國際發給客戶的帳戶日結單為准,客戶務必仔細閱讀。

 

 

個人申請須符合下述條件,才可提交認購新股申請:

-年滿18歲;

-擁有香港地址;

-身處美國境外且並非美國籍人士(定義見美國證券法S規例);及

-並非中國法人或自然人

 

除上市規則批准外,下列人士概不得申請認購新股:

-該招股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股份的現有實益擁有人;

-該招股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首席執行官;

-該招股公司的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或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成為該招股公司關連人士的人士;

-上述任何人士的聯繫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及

-已獲分配或已申請認購任何國際配售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參與國際配售的人士。

 

認購新股的聯名申請人的人數不可超過四位。

 

不可同時申請香港公開發售的股份及國際配售的任何發售股份或參與國際配售。

 

風險披露及免責聲明

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帶來有關的風險,包括系統硬體或軟體失靈,導致交易不能根據您的指示執行。您透過交易軟體認購新股,不會為您在股份分配過程中帶來有利位置,及不會令認購申請自動成為一個許可或成功的申請。浙商國際、該招股公司或承銷商代表、或其代理人擁有絕對酌情權並保留所有權利拒絕有關申請,亦無責任給予任何理由。

 

鑒於市場投資氣氛於招股期間可能會出現重大變化,新股或會於開始買賣首天即跌破招股價。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和經驗、風險承受能力、以及其他有關情況,亦應瞭解認購新股所涉及的相關風險,客戶宜因應本身之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謹慎衡量自己是否適合認購新股。

 

新股配售有時會出現超額認購的情況。但假如是次招股行動並沒有超額認購,投資者將會獲得所有認購的數量並需要繳付有關申請之全數費用。

 

浙商國際內容和資訊乃從可靠來源搜集,浙商國際並不保證其準確性、完整性、即時性或者正確性。浙商國際亦不會對任何人士因倚賴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負上任何責任。

 

您於考慮認購新股前應瞭解該招股公司之業務性質,細心閱讀其招股書內容,甚至在作出投資決定前先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此聲明並不盡錄所有風險。您務必仔細閱讀載錄於客戶協議書及浙商國際網站的風險披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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